根据《华南农业大学校园网页管理办法(暂行)》第十一条规定:各学院、各部处、各单位在校园网主页上开设新栏目,或要求在校园网主页链接本单位栏目,必须填写申请表,并由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署意见,向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(申请表见附表3)。党委宣传部对新开设网页栏目设置和内容进行审查。在非校园网主页上链接网页或栏目,由该网页或栏目主办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批(申请表见附表4)。新开设网页或栏目的事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批。